【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证据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案件中,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用。 2.案号适用诉讼案号。 3.委托书后应附委托鉴定清单或者委托鉴定事项说明。

委托鉴定书(委托鉴定用)

××××人民法院

委托鉴定书

 

(××××)……民×……号

××× (写明受委托鉴定人名称或姓名):

我院审理/执行……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需对…… (写明委托鉴定的事项)予以鉴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请你进行鉴定,并及时向我院提出书面鉴定意见。

联 系 人:…… (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附:委托鉴定清单/委托鉴定事项说明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