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本函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据海牙取证公约委托外国调查取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转递请求书时使用。
民商事案件域外调查取证请求转递函(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据海牙取证公约委托外国调查取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转递请求书用)
民商事案件域外调查取证请求转递函
(依据海牙取证公约提出请求)
编号 (自动生成)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
××××人民法院审理的××× (原告、上诉人等)与××× (被告、被上诉人等)…… (写明案由)一案,应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因审理案件需要,××××人民法院认为需依据海牙取证公约委托×××国调查取证。
我院对调查取证请求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下列内容无误 (需逐项勾选或填写):
1.请求书及其附件的译文符合海牙取证公约的规定和被请求国对译文语种所作的声明和保留
( )
2.请求书译文的语种和附件译文的语种一致 ( )
3.请求书的各项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 )
4.附件中没有明确标注密级的材料 ( )
5.提供了证明请求书及其附件的译文与原文一致的翻译证明 ( )
现将有关材料(WORD文档及PDF文档)转去,请予审查并转递。
文件清单:
1.依据海牙取证公约调查取证请求书
2.依据海牙取证公约调查取证请求书译文
3.请求书附件
4.请求书附件译文
5.证明请求书及其附件的译文与原文一致的翻译证明
××××高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