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本函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向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调取无需外国主管机关协助即可获取的证据,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转递请求书时使用。

民商事案件域外调查取证请求转递函(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向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调取无需外国主管机关协助即可获取的证据,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转递请求书用)

民商事案件域外调查取证请求转递函 

向在域外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 


编号(自动生成)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 

  ××××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上诉人等)与×××(被告、被上诉人等)……(写 明案由)一案,应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因审理案件需要, ××××人民法院认为需向在×××国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该项调查取证无需×××国主 管机关介入或提供协助。 

  我院对调查取证请求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下列内容无误(需逐项勾选或填写): 

  1.请求书的各项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  ) 

  2.附件中没有明确标注密级的材料                       (  ) 

  3.请求书加盖了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院章                    (  ) 

  现将有关材料(WORD文档及PDF文档)转去,请予审查并转递。 

  文件清单: 

  1.××××人民法院致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委托函 

  2.向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调查取证请求书 

  3.请求书附件 


××××高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