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复议决定书
(拘留、罚款决定复议用)
(××××)×行×字第×××号
申请复议人×××, …… ( 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
申请复议人×××因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 ( ××××) ××行×字第×××号拘留 ( 或罚款) 决定, 向本院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人×××认为…… ( 简要写明申请的理由和复议请求) 。
经审查, …… ( 写明作出复议决定的理由) 。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 ( 或第一百八十六条) 的规定, 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 或 “ 撤销××××人民法院 ( ××××) ××行×字第×××号拘留 ( 或罚款) 决定。” ]
[ 或分项写明: “ 一、 撤销××××人民法院 ( ××××) ××行×字第×××号拘留 ( 或罚款) 决定。”
二、 …… ( 写明变更的决定内容。 不需作出变更决定的, 此项不写。) ” ]
本决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年××月××日
(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