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监狱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罪犯出监鉴定表的项目、内容和填写方法
罪犯出监鉴定表属于表格式文书,封面印有“罪犯出监鉴定表”字样,正下方填写罪犯姓名、填表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年月日。表格有两页,各页填写的内容如下:
1.第一页填写的内容是:罪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健康状况、家庭住址、原籍所在地、罪名、原判法院、判决书号、原判刑期、附加刑、原判刑期起止日期、刑期变动情况、出监原因、原有文化程度、现有文化程度、有何特长及技术等级、主要犯罪事实等。填写本页内容应当注意:
(1)姓名至刑期各栏,填写要准确无误,不可出现差错,而且应当与原判决书、入监登记表以及其他案卷材料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必须核对,且讲明原因。关于“附加刑”一栏,原判决书上有的,则要写明;没有的,则写“无”。原判为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需要出监时,应当根据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的年限,经过认真计算,准确填写剥夺政治权利年限以及起止年月日。
(2)“刑期”一栏,应当注意两个方面:①根据原判决书将刑期起止日期填写清楚。②将刑期变动情况填写清楚,分别注明加刑、减刑或改判情况,刑期变化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二者的变动情况均应填写清楚;若刑期无变动情况,则写“无”。
3)“有何特长及技术等级”一栏,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写明罪犯出监时具有的特长及技术等级,以便于社会安置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出监人员安排适当的工作。
(4)“主要犯罪事实”一栏,应当根据原判决书写明罪犯的主要犯罪事实。如入监后又犯新罪或发现判决时遗漏了的罪行,则也要根据人民法院另制作的判决书,填写清楚。
2.第二页填写的内容是: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本人简历、改造表现、服刑期间奖罚情况、分监区意见、监区意见、监狱意见和备注。填写本页内容应当注意:
(1)“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写明有关人员姓名、职业、政治面貌及与罪犯的关系。
(2)“个人简历”一栏,应当写明罪犯入监前后的简历,入监前主要写罪犯个人学习与工作的经历,有何劣迹应当写明;入监后主要写罪犯个人接受教育改造的经历。时间要有连续性,不可间断。
(3)“改造表现”一栏,应当写明出监的罪犯在认罪服法、思想改造、遵守监视纪律、劳动改造、生产技能以及文化学习诸方面的实际表现。对某些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受到减刑或者假释的处理,或者因隐瞒余罪、重新犯罪以及发生其他重大抗拒改造行为受到惩处,都要叙写清楚。对某些罪犯出监时,发现有重大的思想问题或某种异常表现,亦要写明有关情况,供公安机关参考,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帮助教育。
(4)“服刑期间奖惩情况”一栏,应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具体详细地写明奖惩情况。
(5)“分监区意见”一栏,应根据出监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实际情况,写出结论性的意见。评价要切合实际,分寸得当,语言中肯,文字准确、精当。
(6)“监区意见”和“监狱意见”一栏,应当以极其简洁的语言写明概括性的结论,针对性要强,态度要明朗,如“同意释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