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通知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应写明“XXX人民法院”“补充材料通知书”。 (2)案号。应写:“(XXXX)……XX……号”。 2.正文 (1)写明被通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2)案件基本情况及法律依据。 写明所涉及的案件的基本情况,要求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的法律依据,并 规定具体的期限,材料递交相应机关科室等信息。 (3)需要补充的材料。 该部分主要阐明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递交的相关证据材料,对所需材料 进行一一列举。 3.尾部及附项 写明该文书的发文时间并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补充材料通知书(自诉案件用)

XXX人民法院

补充材料通知书


(XXXX)……XX……号
XXX(自诉人姓名):

  你XXXX年XX月XX日起诉的被告人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经审查缺少部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的次日起五日内,补充以下证据、材料,送交本院XX庭。

  一、                            

  二、               

  三、               

  (列明需补充的材料)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