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通知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改变管辖通知书”。 (2)案号。写:“(XXXX)……刑X……号”。 2.正文 (1)抬头写明要通知的人民检察院的名称。 (2)写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案号、人民法院名称,以及被告人的犯罪情况。同时注明需要改变管辖的法律依据及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的日期。 (3)注明“特此通知”字样。 3.尾部应注明发文日期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4.注:本样式系填充式,一式两份:一份人卷备查;另一份连同《改变管辖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

改变管辖通知书(上级法院用)

XXX人民法院

变管辖通知书


(XXXX)……刑X……
XXX人民检察院:
  XXX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检XX刑诉(XXXX)XX号起诉书,向XXX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XXX犯XX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认为有必要改变管辖,由本院审判此案,并于XXXX年XX月XX日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