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执行业务文书/申请执行及委托执行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文书供受委托法院在收到委托后3日内将指定的承办人、联系电话、 地址等告知委托法院时使用。 2.发现委托执行的手续、资料不全,应及时要求委托法院补办。但不得据此拒绝接受委托。

接受委托执行案件复函


X X X X人民法院

接受委托执行案件复函

 

(X X X X ) XX委执XX
X X X人民法院:

  你院XXXX年XX月XX日(XXXX) XX字第X号来函及附件收悉。现已将你院委托执行的_________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交本院(或已指定我辖区内X X X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


XXXX年XX月XX曰
(院印)  
  本院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