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证据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本样式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责令证人签署用。 2.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3.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保证书(证人出庭作证保证用)

保证书

 

(××××)……民×……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与本案当事人关系

 

职业和工作单位

 

我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据实陈述证言。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

特此保证。

保证人 (签名或捺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