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笔录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标题 要写明“合议庭评议笔录(第X次合议)”。 2.首部 (1)写明时间、地点和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姓名。 (2) “评议……一案”处应填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3.正文 正文在“记录如下”以后,应写明下列内容: (1)简要概述案件的事实、理由和经过,并总结出争议焦点。 (2)对案件事实、证据、性质、罪名的认定;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的具体 意见;对赃证物的处理;对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如何解决;评议中的分歧意见、 评议结果。 (3)二审、再审案件的评议,应记明承办审判员对案件事实的简介,对 原审判决、裁定的意见及其评价(二审案件还应针对上诉或抗诉理由作出评定);评议中的分歧意见和评议结果等。 4.尾部 笔录记完后,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核对审阅,并由合议庭成员、书记 员签名。

合议庭评议笔录(刑事案件用)

合议庭评议笔录(第X次合议)


  时 间: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地 点: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 

  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
  评议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

  记录如下:

                                       

  评议人员(签名) 

  书记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