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其他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 “刑事卷宗”“正卷”或“副 卷”。刑事诉讼的一审案件,应当填写“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另起 一行填写“被告人XXX”。二审案件,另起一行填写“原审被告人XXX”;被告人上诉的,填写“上诉人XXX”。刑事自诉的一审案件,应当填 写“自诉人XXX”,另起一行填写“被告人XXX”。二审案件,自诉人上诉的,填写“上诉人XXX”,另起一行填写“原审被告人XXX”。 再审案件,如系检察机关抗诉的,写“诉抗机关XXX人民检察院”;以下写当事人的原审称谓。 (2)案号。写:“(XXXX)……刑X……号”。 2.正文 (1)写明刑事案件案由,诉讼双方的称谓和姓名。 (2)写明审判长、审判员姓名、书记员姓名,独任审判的,独任审判员 可以在封面的审判人员栏的第二格内署名。 (3)写明收案日期、结案日期。 (4)写明原审法院单位名称,有关案件编号。 (5)如果一审结案,写明一审结果;如果有二审结案要分别写明一审结果和二审结果;若有再审复核,则需要分别写明一审结果、二审结果和再审复核结果。 (6)写明本刑事卷宗归档日期、刑事卷宗保管期限。 3.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2)副卷应当随同正卷一并归档。

刑事卷宗封面


XXX人民法院
刑事卷



(XXXX)……X……

案由

 

诉讼双方的称谓和姓名

 

 

 

 

 

审判长

书记员

 

 

 

 

收案日期

年 月 日

结案日期

年 月 日

原审法院

 

有关案号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保管期限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

 

 


XXX人民法院

刑事卷宗

副卷


(XXXX)……X……

案由

 

诉讼双方的称谓和姓名

 

 

 

 

 

审判长

书记员

 

 

 

 

收案日期

年 月 日

结案日期

年 月 日

原审法院

 

有关案号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保管期限



全宗号

目录号

案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