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其他类文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要写明“证物袋目录”。 2.正文 依次写明证物名称、数量、证物来源、收到日期等。 3.尾部 与案件相关的必要说明,应填写在备注一栏。
证物袋目录
编号
证物名称
数量
证物来源
收到日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