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XXXX)……刑终……号
原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XXX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指控原审被告人XXX犯XX罪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XXX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人)XXX及其辩护人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首先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处结果;其次概述上诉、辩护的意见;最后概述人民检察院和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二审据以定案的证据;最后针对上诉理由中与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包括判处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是否正确。对于上诉人、辩护人或者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人员等在适用法律、定性处理和赔偿经济损失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刑初……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XXX……(写明改判的刑事和附带民事的具体内容)。”
第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XXX人民法院(XXXX)……刑初……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第X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刑初……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第X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XXX……(写明部分改判的刑事和附带民事的具体内容)。
(刑期从……)”〕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