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判决书

【重要文书】: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案号。写:“(XXXX)……刑再终……号”。 二、正文 (1)写明原公诉机关。 (2)原审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采取何种强制措施以及以前受过何种刑事处分等。 原审被告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 原审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写明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3)该部分主要阐述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写明提起再审程序的根据。另外,要交代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及到庭的当事人的情况等。最后要写明“现已审理终结” (4)事实部分 ①概述原审判决的基本内容 ②概述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由。 ③概述人民检察院在第二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④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既要写明法院经法庭査明的全部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5)理由 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情节和法律规定,除论证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及其刑事和民事责任),应该从宽或从严处理。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和理由,应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 (6)改判结果 三、尾部 (1)说明法律效力,具有上诉权。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 (2)审判人员署名。 (3)发文日期和人民法院盖章。 (4)说明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5)书记员署名。

刑事判决书(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改判用)

XXXX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XX)……刑再终……号

原公诉机关:XXXX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XXX(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人民法院审理X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犯XX罪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刑再初……号刑事判决(或者裁定)……(写明裁判结果)。原审被告人XXX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XX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XXX出庭履行职务。被害人XXX、上诉人(原审被告人)XXX及其辩护人XXX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述一审法院的再审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判决的理由和判决结果]。

……(概述上诉人、辩护人的主要意见。对人民检察院在二审中提出的意见,应当一并写明)。

经审理查明,……(写明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并就诉讼双方虽原判有异议的事实、证据作出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原判和诉讼各方的主要意见作出分析,阐明改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一审法院再审裁定维持原判,二审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一、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刑再初……号刑事裁定和XXX人民法院(XXXX)……刑初……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XXX......(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二、一审法院再审裁定维持原判,二审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一、维持XXX人民法院(XXXX)……刑初……号刑事判决的第X项和XXX人民法院(XXXX)……刑再初……号刑事裁定的第X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刑初……号刑事判决的第X项和XXX人民法院(XXXX)……刑再初……号刑事裁定的第X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XXX......(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第三、一审法院再审撤销原判,二审又全部撤销再审判决的,表述为:

“一、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刑再初……号刑事判决和XXX人民法院(XXXX)……刑初……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XXX......(写明改判内容)。”

第四、一审法院再审撤销原判,二审部分维持再审判决的,表述为:

“一、维持XXX人民法院(XXXX)……刑再初……号刑事判决的第X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刑再初……号刑事判决的第X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XXX......(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