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XX)……刑初……号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 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生于XX地、民族、文化程序,因犯XX罪在XX监狱服刑)。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XXX人民 检察院以XX检XX刑诉〔X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犯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 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诉讼代理人XXX,被告人 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辩护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翻译人员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XXX人民检察际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XXX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 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XXX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另查:被告人XXX曾因犯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被 XXX中级人民法院以(XXXX)……刑初……号刑事判决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或者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XXX高级人民法 院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XX)……刑终……号刑事裁定(或者判决),维持原判(或者判处被告人XX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系最高人民法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亦应一并写明。)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 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判决如下: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被告人XXX犯XX罪,判处……(写明主刑、 附加刑)。
第二,宣告无罪的,表述为:
被告人XXX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X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X份。
对于定罪判刑的,还应当在全部交待上述之后,另起一段,写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XX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本判决生效以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依授权有死刑核准权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对被告人XXX应当执行死刑。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