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判决书

【重要文书】: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Q要写明“ X X X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案号。写:“(XXXX) ……刑初……号”。 2.正文 (1)写明公诉机关 (2)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①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住所, 还应写明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以前受过何种刑事处分等。 ②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 住所。 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写明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3)写明案件来源,明确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的审判方式 及各方到庭的人员。 (4)事实部分 ①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②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自行辩护的意见。 ③概述简要概述被告人的情况调查报告中与量刑密切相关的内容。如果 可能判处被告人非监禁刑罚的,概述所具备的监护、帮教条件等情况。 (5)理由 理由部分在“本院认为”之后,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争议采纳或 者不予采纳的理由;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理由。结合未成年 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剖析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方面的原因。 (6)判决结果。 3.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说明法律效力,交代上诉权。 (2)审判人员署名。 (3)发文日期和人民法院盖章。 (4)说明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5)书记员署名。

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未成年人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

XXX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XX)……刑初……号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学校、住址,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XXX人民检察院以XX检XX刑诉[X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XX罪,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或者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X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XXX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诉讼代理人XXX,被告人XXX及其法定代理人XXX、合适成年人XXX、辩护人XXX(或者指定辩护人XXX),证人XXX,鉴定人XXX,翻译人员XXX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简要概括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物证XX、书证XX、证人XXX的证言、被害人XXX的陈述、XX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勘验、检查笔录和XX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XXX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向法庭提交了被告人XXX的情况调查报告。本院了解到……(简要概述被告人XXX的情况调查报告中与量刑密切相关的内容。如果可能判处被告人非监禁刑罚的,概述所具备的监护、帮教条件等情况)。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的行为(具体)已构成XX罪。(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争议采纳或者不予采纳的理由;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理由。)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剖析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根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XXX犯XX罪,判处……(写明判处的具体内容)。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X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X份。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