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裁定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一、首部 (1)标题。应写明“XXX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案号。应写:“(XXXX)……刑X……号”。 二、正文 (1)写明公诉机关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2)列明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案件基本介绍 (4)裁定依据及结果 三、尾部 说明法律效力;审判员签字;注明年月日;法院签章;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签字。

刑事裁定书(终止审理用)

XXX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XX)……刑X……号

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XXX人民检察院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检XX刑诉(X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XX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死亡(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