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裁定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案号。写:“(XXXX)……刑再初……号”。 2.正文 (1)写明原公诉机关。 (2)原审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所,还应写明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以前受过何种刑事处分等。 原审被告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 原审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写明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3)写明案件来源,开庭审判的组织、审判方式,各方到庭的人员。 (4)事实部分 ①概述原判决的基本内容,即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 ②概述上诉人、辩护人的意见。 ③概述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的新意见。 ④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5)理由 理由部分在“本院认为”之后,应针对申请再审的主要理由进行分析论证原审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对诉讼各方提出的异议,应予回答,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为了增强说服力,驳回的理由应当具体、充分。 (6)裁定维持原判。 3.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说明法律效力,交代上诉权。 (2)审判人员署名。 (3)发文日期和人民法院盖章。 (4)说明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5)书记员署名。

刑事裁定书(按一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

XXX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XX)……刑再初……号

原公诉机关:XXXX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XXX(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人民法院审理X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犯XX罪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刑X……号刑事判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写明提起再审的根据或者再审案件的由来)。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X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XXX出庭履行职务,被害人XXX、原审被告人XXX及其辩护人XXX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概述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判决的理由和结果)。

……(概述再审中原审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人民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的意见,应当一并写明)。

经再审查明,……(写明再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并就诉讼双方对原判有异议的事实、证据作出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分析论证,具体写明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维持本院(XXXX)……刑X……号刑事判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X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X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X份。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