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XX)……刑终……号
原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XXX人民法院审理XXX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XXX犯XX罪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刑初……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XXX犯XX罪,判处……(写明判决结果)。原审被告人XXX不服,以……(概述上诉的理由)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认为,……(具体写明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刑初……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XXX人民法院重新重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院印)
XXXX年XX月X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