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分类】:法院文书/刑事诉讼文书/裁定书

【重要文书】:非重要文书

【文书说明】: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案号。写:“(XXXX)……刑核……号”。 2.正文 (1)写明原公诉机关。 (2)原审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住所,还应写明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以前受过何种刑事处分等。 原审被告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方式。 (3)写明案件来源。 (4)事实部分: ①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理由。 ②写明经复核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无在法定刑以下处罚的特殊情况。 (5)理由。 理由部分在“本院认为”之后,阐明本院核准或者不核准对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理由。 (6)写明裁定结果。 3.尾部 尾部应依次写明下列内容: (1)说明法律效力,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审判人员署名。 (3)发文日期和人民法院盖章。 (4)说明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5)书记员署名。

刑事裁定书(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法定刑一下判处刑罚用)

XXX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XXXX)……刑……

原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XXX人民法院审理X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犯XX罪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XXX犯XX罪,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具体刑罚)。控辩双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XXX人民法院依法逐级报送本院复核。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概述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理由)。

经复核查明,……(写明经复核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无在法定刑以下处罚的特殊情况)。

本院认为,……(阐明本院核准或者不核准对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的法律依据)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一,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表述为:

“核准XXX人民法院(XXXX)……刑X……号以被告人XXX犯XX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具体刑罚)的刑事判决。”

第二,不予核准的,表述为:

“一、撤销XXX人民法院(XXXX)……刑X……号以被告人XXX犯XX罪,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具体刑罚)的刑事判决。

二、发回XXX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审判员XXX

(院印)

XXXX年XX月XX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XX